天津港保税区由海港保税区和空港保税区两部分组成。其中,海港保税区总面积5平方公里,坐落在天津港港区之内,距天津市区30 公里、距北京 140 公里,距码头不到 1 公里,距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38 公里,京津塘高速公路直接进入保税区。区内自有铁路网线与国家铁路干线相通,海运、陆运、空运和铁路运输便捷,构成了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体系。空港保税区地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东北 2.5 公里处,紧邻市区,与京津塘、津汉与京汕高速公路交汇互通,海陆空联运体系发达,是依托空港,大力发展国际航空物流的重要载体。
国家赋予保税区国际贸易、临港加工、物流分拨、商品展销四大功能。境内外投资者均可在保税区设立各类所有制企业,广泛从事国际物流、加工制造、国际贸易、科技研发和商品展销等产业。
作为国际货物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天津港保税区发挥了培育现代物流的示范作用。依据国家赋予保税区的相关物流政策,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实现24 小时快速通关,检验检疫高效便捷;海港、空港至保税区直提直放,货物可整批进区、分批出区、即时配送、集中报关,在最大限度上缩短了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距离,减少了交易时耗,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交易成本,形成了以保税为特色的,集货物仓储、分拨、配送功能为一体的现代物流新模式。
作为两个市场的汇接点,天津港保税区不断开创国际贸易的新形态、新市场。在国内超前实行市场准入,采取较为宽松的贸易政策,在保税区注册的企业均可开展包括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国际贸易业务,利用保税区独有的优惠政策,利用国际市场间的地区差、时间差、价格差、汇率差,选择最佳消费国,抓住最佳销售时机,运用最佳营销手段,实现商品多流向、宽领域、快节奏销售,做到进出并举,吞吐自如,实现销、储、运的最佳结合,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作为享有特殊政策的开放区,保税区具有加工增值的天然优势。根据国家赋予保税区的相关政策,保税区的加工企业使用境外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办公用品以及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不征关税及增值税、消费税,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企业在保税区内加工出口产品,不设保证金台账,不领取加工手册;产品在保税区内销售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采用部分境外料件的产品内销时,只交纳境外料件关税及增值税,使保税区成为从事加工制造与加工贸易的最佳区域
保税区是发展国际商品展示展销的最佳区域。国际商品可以在保税状况下直接进入区内专业展示展销市场,与国内经销商、最终消费者实现直接见面,既为企业及时了解市场创造了条件,也为经销商、消费者全面了解商品功能、享受各项售前与售后服务提供了空间。
保税区作为我国实现对外开放政策的特殊经济区域,在海关、税收、外汇等方面享有特殊优惠政策:一是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储存的货物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仓储时间不受限制。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 二是保税区企业使用境外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办公用品以及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不征关税及增值税、消费税,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三是保税区中外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现汇账户;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从事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贸易不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四是企业在保税区内加工出口产品,不设保证金台账,不领取加工手册;产品在保税区内销售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采用部分境外料件加工的产品内销时,只交纳境外料件关税及增值税。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保税区实行统一行政管理。天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税局、地税局、公安、检察、法院、消防等部门均在保税区设有分支机构。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保税区享有省市一级的项目审批权限,对新注册项目,实行全程义务代理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项目引进“首站受理,全程代办”,项目建设“一家牵头,协同推进”,项目运营“专人负责,全方位服务”建有完善的企业走访、区情通报、问题投诉制度和企业后期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审批环节精简,办事程序公开、责任和时限明确;设有联合办公服务中心和市内国际企业服务中心,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率先通过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注册登记三日内核发营业执照,规划建设事项七日内审批,一般事项当天办结,使保税区成为法制环境最优、工作效率最高、经营成本最低、服务水平最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流开放区域。
随着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际总体发展战略,天津港保税区作为滨海新区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也迎来了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保税区\"十一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以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走开放型、科技型、集约型、生态型的路子,把海港保税区建成高水平的现代物流标志区,空港加工区和空港物流区建成高标准的临空产业核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