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天津调整出六千顷可供开发土地

    日前,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获国务院批复。据悉,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由97588公顷调整为3591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515公顷、缓冲区面积4334公顷、实验区面积27064公顷,由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贝壳堤青坨子区域等12块区域组成。
   日前,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获国务院批复。据悉,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由97588公顷调整为3591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515公顷、缓冲区面积4334公顷、实验区面积27064公顷,由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贝壳堤青坨子区域等12块区域组成。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预防和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生态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措施未落实的,暂停相关地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据了解,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天津市滨海地区,1984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2年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部分,主要保护对象为贝壳堤、牡蛎滩古海岸遗迹和滨海湿地,对研究海陆变迁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均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同时集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保护力度,2006年,天津市海洋局提出了对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的意见,经过2年多的努力,形成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于今年获得国务院批复。
  据天津市海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出的61675公顷土地,既方便了自然保护区资源的集中保护,又为本市和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提供了广阔的建设空间,极大地缓解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为完成本市总体建设规划,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的功能定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