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环渤海城市走进滨海新区

    据悉,今年,环渤海区域合作将构建制度对接、交通网络、产业合作、科研服务、金融支撑、组织管理等六大公共平台,使环渤海区域形成资源整合、产业对接、互利共赢的合作格局,推动重化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汇聚,积极打造世界级规模的环渤海都市圈。今年环渤海区域的大型合作交流仍将缤纷呈现,以召开第十四次市长联席会为契机,天津市将组织“环渤海城市走进滨海新区”系列活动,加快区县与环渤海重点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适时举办重大合作项目签约活动。
  区域一体化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未来的竞争将不再是简单的个体竞争,而是区域与区域间的竞争。近年来,随着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工业区和黄河三角洲经济区相继获批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环渤海地区发展进入一个重要上升期。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其发展成就和巨大潜力正吸引着全国乃至全世界更多的目光。特别是从2008年以来,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环渤海区域各省市加强合作,在金融、贸易、投资等重要领域协调配合,抱团发展成为全方位合作领域的拓展,经济一体化程度成为加强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途径。
  根据环渤海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按照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让渡的基本原则,紧紧抓住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工业区、辽宁沿海五点一线开发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契机,以京津冀核心区为核心,以辽东半岛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为两翼,努力构建六大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和促进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欧亚经济发展的桥头堡作用、服务带动北方地区的引擎作用、自主创新的领航作用和重化工业发展的先行作用。
  构建制度对接平台。一是加强区域协调立法工作。从国家层面,加紧研究制定推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从地方层面,研究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构建起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二是加强规划统筹。联合推动京津冀都市圈规划获批实施,抓紧启动环渤海区域发展规划。三是加强开放、规范市场环境的制度建设。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法制环境。四是加强区域信息互通网络建设。建立面向区域的信息专网,实现信息互通,进而形成区域决策联动的格局。
  构建交通网络平台。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环渤海地区签署《交通合作备忘录》。一是构筑陆路交通网络。加快津保、京张、京唐城际铁路和京沪、京石、京沈高速铁路建设,推进省市陆路交通网络的有效衔接。二是构筑港口合作网络。推进区域港口间互为集装箱和船舶挂靠港,建设专业化港口,共同打造区域港口产业群。三是构筑航运合作网络。加强各城市机场间的合作,发挥天津机场贸易中转的集散地的作用,争取比照浦东国际机场设立综合保税区。
  构建产业合作平台。一是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园。在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等地布局一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创意研发等高新技术示范产业园和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挖掘发挥山西、内蒙古的资源、能源优势,不同省市在各自优势产业开展合作。二是联合设立重点产业扶持发展基金。各省市区按照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出资共同设立重点产业扶持发展基金。三是分行业建立区域企业发展联盟。引导行业联盟组建发展,联合发展龙头企业,联合打造知名品牌。
  构建科研服务平台。一是构建产学研对接平台。进一步拓展延伸朝阳产学研对接模式,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构建重大科研成果协作平台。加强区域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重大课题联合攻关。三是构建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开发建设一批高新技术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等创新载体,为科技成果孵化提供基地和服务。四是构建科研人才服务平台。加强多边协调与合作,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服务体系。
  构建金融支撑平台。一是建立区域金融服务平台。循序渐进地开放资本市场及各类金融市场,探索实现银行储蓄跨省市通存通兑,加快跨区域金融资源流动。二是建立区域融资支持平台。积极推进“银园”、“银企”合作,建立重点项目的融资担保制度。三是积极推动区域金融机构融合。激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和跨区域经营活动。
  构建组织管理平台。一是建立中央支持协调机构。建议成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环渤海各省市区主要领导参加的区域经济协调机构,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布局建设。二是建立区域省市高层协商决策机制。建立五省二市高层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待条件成熟,成立轮执主席制度。三是建立职能部门协调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统筹发展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推动落实高层决策成果。四是建立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行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