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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设立科学技术奖 单项最高奖励50万元

  内容提要:对滨海新区科学技术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组织,今后将可获重奖。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科委获悉,《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从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为5年。每年奖励经费不低于400万元,其奖励力度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超过了深圳、苏州等城市。

  ◎领衔完成国家科学技术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或主持过国家、天津市重大项目,具有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科技成果,在本区应用并为本区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和组织,将纳入评选范围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新区还将给予额外的重奖
  对滨海新区科学技术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组织,今后将可获重奖。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科委获悉,《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从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为5年。每年奖励经费不低于400万元,其奖励力度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超过了深圳、苏州等城市。
  据了解,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将授予在滨海新区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滨海新区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奖不超过150项。值得一提的是,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新区政府还将给予额外的重奖。
  据悉,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共设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四个类别。滨海新区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每项奖金数额为50万元;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10万元。
  人才是科技事业发展最可宝贵的战略资源,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个人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吸引更多科技领军人物来滨海创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城区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