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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每年5000万鼓励创新

    日前,滨海新区制定并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等鼓励政策。从5月1日开始,将展开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资金的申报工作。
  按照《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滨海新区每年将安排5000万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对象为在新区生产经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新出台的鼓励政策,未经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满足相应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滨海新区区级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由培育资金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2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的企业,由培育资金再给予2万元奖励。
  此外,优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将由培育资金给予科技立项支持,资助额度一般为20万至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