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口岸对外开放
6月4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通过了由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总参谋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验收组的验收,标志着东疆保税港区具备了口岸正式对外开放的条件,天津口岸对外开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天津港口岸功能和服务辐射能力进一步扩展。
国家验收组对东疆保税港区的相关安全设施、码头泊位、隔离围网、卡口设施及口岸单位的机构设置、当前与远期办公业务用房、查验场地等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市口岸办关于天津港口岸东疆保税港区对外开放的工作汇报。国家验收组一致认为,天津港口岸东疆保税港区对外开放符合国务院有关精神和口岸对外开放验收标准,同意天津港口岸东疆保税港区对外开放通过验收,并签署了会议纪要。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设立东疆保税港区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5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为适应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需要,推动天津滨海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
2006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同年12月11日正式开港。东疆保税港区以全面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发展综合航运服务、国际物流服务和保税加工贸易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口岸监管模式创新,推动离岸业务开展,着力打造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程度最高、功能最齐全的保税港区。2009年,东疆保税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0万标准箱,今年预计达到180万标准箱,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优势进一步发挥,服务滨海新区开放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