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中共汉沽区委召开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汉沽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汉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区委书记吕福春,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子利,区委副书记唐广强,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董建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佟国元,区委常委、公安汉沽分局局长谭龙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刘宝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凯,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唐广强主持。
刘子利首先传达了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他指出,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了本市党的建设的新成效和主要经验,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了高度共识,取得了圆满成功。这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夺取新的更大的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吕福春代表区委常委会,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汉沽区党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汉沽党建工作新局面;三是以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为动力,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吕福春强调,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汉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共汉沽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汉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区级领导干部、区纪委委员、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驻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级机关及各人民团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