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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首届人大任期 2年 将重选代表

  12月30日将重新选举区一届人大代表。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任期与法律规定5年不同,任期仅为2年。本月18日,《关于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有关问题的决定》获得通过,为滨海新区政权组织谱出路线图。
    滨海新区将重新选代表
    此前,国务院批准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滨海新区。消息发布后,被撤销的三个区任期未到的人大代表、区人大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大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去向备受关注。
    根据此次天津人大的决定,滨海新区将于12月30日重新选举区一届人大代表,代表总名额339名。
    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召开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之时,也是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到期之日。而原三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行使职权,也在滨海新区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滨海新区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产生为止。
    新一届代表任期到2012年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大代表、区人大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任期5年。
    此次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原三区人大代表的任期未满5年即终止。而根据天津人大的决定,新一届的人大代表、区人大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也不会根据组织法而获5年任期,他们的任期到2012年天津市区、县人大换届时为止。
    明年召开的滨海新区人大一次会议,也不会选举区政府组成人员,而是先选举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和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法院审判人员、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由滨海新区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