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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圈定金融改革20项重点工作

  为全面组织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力度,天津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根据该计划,天津将大力推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离岸金融业务、航运金融业等20项工作。
  根据该计划,天津将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政策制度,优化基金运作市场环境,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建立商业化运作模式,为基金及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吸引国内外基金集中集聚,力争到2010年底,新增注册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100家(只),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总数达到300家(只),认缴资金额超过800亿元。
  同时,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推动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离岸分部,开展离岸银行业务。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和外币兑换公司。争取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人民币境外投资试点。
  此外,天津还将发展航运金融业,包括发起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和航空产业基金、飞机租赁基金,完成基金首期募集和基金投资项目运作,建立成熟的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发展基金、租赁、离岸等航运金融业务。发起设立航运交易所,设立航运协会,举办专业论坛。将航运金融与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结合,促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发展。
  根据该计划,天津还将加快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促进投融资公司科学治理加快发展、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推动期货业发展、加强股权类交易市场建设等多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