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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滨海新区以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紧密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不断拓展改革的领域,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近期的工作重点有:
  一是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国务院明确,今后国家的金融改革和创新原则上可安排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近期将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目前我们正在修改完善“产业投资基金”试行方案,力争尽快付诸实践。
  二是进行土地管理的改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与加快新区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紧密结合,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试验。我们已建立了“滨海新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土地对经济建设引导和调控的新路子。
  三是通过辟建东疆保税港,加快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积极探索由保税区、保税港向自由贸易区过渡的途径,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探索用好国家对新区给予的财税方面支持政策,加快企业的更新改造,加快产业的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将适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能充分发挥新区整体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修改完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以上是滨海新区发展情况和未来规划的简要介绍。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加快新区开发开放步伐,为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