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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泰达政府公屋 8栋建筑已全部封顶

  天津滨海新区泰达政府公屋的8栋建筑已全部封顶,两种户型样板间已装修完毕,按工程计划,今年将开始全部房间的精装修施工并投入使用。这也意味着,一方面到滨海新区工作的外来人才可以拥有经济实用的住宅,让他们感受到天津这座城市的热情和温暖;另一方面,作为中国内地唯一的政府公屋项目,泰达政府公屋也为中国地产的创新做出了尝试。
  中国公屋建设的滨海方式
  公屋在香港和新加坡已经发展了50年以上,但在国内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滨海新区于2008年在国内率先启动政府公屋项目,首批公屋总投资约4.3亿元,位于开发区第二大街以北、东海路以西,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包括7栋住宅楼和一个配套的社区服务中心,共有1164套建筑面积在61至79平方米不等的单体小户型住宅。
  首批泰达政府公屋将主要面向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研发机构骨干员工及来区创业的各类人员,以家庭为单位,为他们提供低租金的过渡住房。与商品房不同,公屋实行只租不售的管理模式,由区内企业替符合条件的员工统一向政府提出申请,租期一般为三到四年。待租住者有了足够财力自行购房后,公屋将被收回。
  泰达政府公屋可以说开创了一种新模式,另外,中新生态城的首批公屋已于去年10月正式开建。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刘玉录说:“如大家所知,公屋、居屋、组屋是香港、新加坡住房保障的成功模式,泰达政府公屋的运营和管理会为今后天津政策性住房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提供尝试与借鉴,因此目前还只是面对外来人员的公屋其意义已经超出了它本身。”
  从公寓到公屋滨海新区建屋留人
  从最初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逐步扩大到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现代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再到百万吨乙烯、空客A320以及大火箭等新项目纷纷落户,服务外包、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得到重点扶持,滨海新区的大发展也使人才需求量不断增大。 
  在解决外来人员的住房问题上,开发区也做出了很多尝试。
  1993年4月,开发区管委会投资2000多万元为蓝领职工兴建天河公寓。之后蓝领公寓的方案得到了迅速推广,天海、天江、国翔、海燕……十几年后,蓝领公寓从最初可容纳2600人扩展到了现在可容纳近7.5万人的规模。开发区又针对高级人才兴建白领公寓,全部为高层住宅楼,设地下车库,建设网球场、健身广场等配套设施,让白领们享受“提包入住”的便利。同时对于高级人才还特别提供了限期两年的高级人才公寓或住房补贴。
  关于最新推出的公屋,有关人员表示:“政府公屋虽然每户面积较小,但决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宿舍,希望今后居住在这里的人可以拥有归属感和家的感觉。”这些针对外来人才的住房实验,也体现了滨海新区的包容性。

  城市参考 公屋可以这样建
  香港公屋租户定期申报资产
  港片《天水围的日与夜》、《天水围的夜与雾》中所描述的天水围,就是香港的公屋所在地之一。
  香港于1953年开始实施公共房屋计划,初期通过直接注资或提供土地的方式资助公房的发展,以解决不能负担私宅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自1978年起,香港先后推出了“居者有其屋”计划和“长远房屋发展策略”,以折扣价出售给合乎资格的家庭及人士,承诺“只要有需要,就提供资助”。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刘玉录说:“香港政府公屋的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轮候配屋和退出机制两方面,这也是内地公屋在今后运行当中必须要借鉴的经验。”
  新加坡85%居民住公共组屋
  新加坡人基本上不会觉得买组屋会带来多大的经济压力,他们只是埋怨盖得太慢。从1960年起,新加坡开始为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大规模建设廉价的公共组屋。现在约有85%的新加坡公民居住在政府建设的公共组屋中。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的资料显示,目前81%的新加坡公民居住在由政府设计、建造、分配的组屋里,而其中95%以上的人购买了组屋。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出售的一手组屋价格只有私人公寓的两到三成,其价格也很少随市场波动。但入住组屋的资格审查也最严格,而且,因为人多屋少,由电脑抽签决定购买权,如果运气不够好,排队等候的时间甚至长达数年。每户家庭在已购组屋住满5年后,可以再一次申请购买更大更好的组屋,但必须在6个月之内出售现有组屋。
  宜居环保是新加坡住宅的重要特点。新加坡建屋发展局2009年开始实施太阳能实验计划,未来几年之内将投入3100万元在30个组屋邻里装置太阳能板,进一步减少组屋区的耗电量。
  香港约有三成居民住在公屋内,另外有两成居民已经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购买了居屋,也就是说,全港约一半市民住在政府保障型住宅中,谭咏麟、郭富城等明星都出身于公屋。公屋的配套设施很齐备,运动场、图书馆、购物娱乐中心应有尽有,公交线路四通八达。
  申请公屋要求申请人须年满18岁,至少一半家庭成员须在香港住满7年并仍在香港居住,根据家庭人口不同设定了申请人每月最高入息限额和总资产净值限额。在公屋居住满10年的租户,须两年一次申报家庭收入及资产。若住户虚报资料,将终止其租约,并根据香港法例规定予以检控。